文件名称:
关于延长《上海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有效期的通知
文件编号:
沪金规〔2023〕1号
文件状态:
有效
公布日期:
2023-01-16
施行日期:
2023-02-07

正文

关于延长《上海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有效期的通知

 

各有关单位:

经研究,《上海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沪金规〔20202号)需在原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实施,有效期延长至202526日。继续施行期间,如有修改,以新公布文件为准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 

 

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

20231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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